《福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7)

(十九)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福州、莆田等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总结推广光泽“无废经验”。统筹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塑料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无废细胞”项目,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十)加强新污染物治理。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开展重点行业生产使用调查监测,推进环境风险评估,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加强清单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涉新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企业的监督抽查。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十一)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化工园区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其他污染源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进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防渗漏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七、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

(二十二)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精准治理,“十四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0万亩,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3%以上。精准提升森林质量6.67万公顷,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1.67万公顷,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7%。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率。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海洋休养生息,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达标率达到95%。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

(二十三)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重点保护宁德大黄鱼、长乐海蚌、长汀大刺鳅等渔业种质资源。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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