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3)

(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探索开展行业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强化用水强度控制,推进节水型农业发展,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在缺水地区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强化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加快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园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五)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根据国家部署,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三、实施蓝天工程,保持“清新福建”亮丽品牌

(六)着力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攻坚战。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制鞋、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管控,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持续推进湄洲湾石化基地、古雷石化基地、江阴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和制鞋、家具等产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动燃气、生物质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全面完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沿海地区加快推进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福州、三明、漳州等地区钢铁企业力争2024年年底前完成。深化陶瓷、铸造、玻璃、垃圾焚烧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建陶行业完成“煤改气”改造。“十四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52万吨、1.10万吨,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七)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对物流园等重点场所和物流货运等重点单位开展柴油车监督抽测。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地面公交、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十四五”时期,全省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