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方案!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成效,近日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深化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稳步推进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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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目标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全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及影像云平台。

力争2022年10月底前,信息化水平达到接入条件的公立医院100%对接省平台,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共享互认;省属医疗机构及部分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基本实现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100%开展互认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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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围

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在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闽部队医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巩固提升工作。社会办医疗机构参照互认管理办法,做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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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批推进原则开展互认工作。省卫健委负责省属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工作指导;设区市卫健委负责辖区内(不含省属)三级医院工作指导;县(市、区)卫健部门负责辖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指导。各地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推进辖区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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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根据全省“三医一张网”信息化统筹规划设计要求,完善全省统一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子平台,加快实现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汇聚,持续提升平台数据质量,优化互认流程,完善互认机制,提高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效率。

(二)启动省级“医学影像云”建设。在一期已实现检查检验报告共享互认的基础上,力争在2022年10月底前,初步建立省级“医学影像云”平台,完成省属医院及部分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平台接入,实现联网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联网医疗机构应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开展院内信息系统改造,按时完成对接“医学影像云”平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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