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方案!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2)

(三)提升同质化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临床实验室的室内质控数据分析子系统,逐步对接医疗机构LIS系统,提高质控频率。充分发挥医学检查检验质控中心作用,制订完善本级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和质量管理要求,开展实验室检查检验结果质量控制和提升,促进实验室的同质化发展。医疗机构应加强检查检验科室的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质控组织开展的室间质量评价。

(四)完善互认管理体系。发挥各疾病诊疗质控中心职能,合理界定不合理重复检查范围,进行重复检查的合理性核查。发挥医疗机构质控管理部门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检查检验互认管理制度,就医务人员不互认理由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为有关医务人员开展调阅共享及互认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及保障措施。

(五)加强宣传培训教育。省卫健委发布“福建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宣传片,用于互认政策宣传、医疗机构院内宣传讲解等。各地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推广宣传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成果,为互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医务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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