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让农村项目带动村强民富

7月16日讯( 陈国孟)近日,仙游县榜头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举行,现场为全镇39个村(居)分发集体收益和股东分红共78.7万余元。

据镇长黄剑辉介绍,去年5月底,全镇39个村(居)作为股东联合成立了榜头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90万元,至目前共代建39个工程项目,其中村级项目33个、镇级项目6个,工程造价累计约2197万元,可实现项目收益154.42万元,平均每个村(居)收益4万元。

预防“小微权力”腐败

榜头镇后坂村去年以来通过委托代建,共实施墙壁绘画、油茶生产便道、古民居修复、油茶生产基地等4个项目,村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的同时,获得集体收益15万余元。

据了解,以往,如墙壁绘画这样的农村小规模工程,常常存在业主对项目工程了解不专业、建设过程不透明、监管不到位、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等问题。为防止施工方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预防“小微权力”腐败,仙游县创新的“公司代建”模式应运而生。

“长期以来,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主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仅存在建设项目内容不清、项目资金来源不定的问题,甚至发生举债建项目等集体决策不科学不规范的情况,还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仙游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建清表示,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环境整治、文化健身、道路硬化等农村小规模工程不断增多,由于项目金额小、审批程序简化,加上推行村(居)书记、主任“一肩挑”,这些不起眼的小工程由谁来做,村(居)主干具有主导话语权,如果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权力寻租空间,极易滋生五花八门的“微腐败”。例如,有的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将本该招投标的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有的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亲属或自己承揽;有的虚构工程、侵占挪用,将公家钱明目张胆地揣进自己的腰包。

管住小规模工程,必须扎牢制度笼子。去年,仙游县纪检监委督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长效落实,出台《仙游县关于推行村(居)集体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试行)》,试点在园庄、书峰、西苑、榜头4个乡镇成立经营主体,负责建设农村小规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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