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态“优等生”再交新答卷(2)

一方面当好生态环保“守门员”,拒绝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另一方面当好项目审批“服务员”,强化要素保障,为企业发展解难题。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为3170个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涉及投资5455亿元。

为助力绿色经济发展,我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持续滚动生成一批项目,带动环境治理、拉动环保有效投资。据统计,今年以来,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推动策划实施了2600多个项目,年度投资678亿元。

执法为民 守护民生高品质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聚焦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静夜守护”“治重化积”等攻坚专项行动。

据统计,2021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20起、处罚金额2.03亿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案件587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起;噪声污染投诉、信访投诉同比分别下降29.7%、18.7%,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1.9%。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我们将继续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文旅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静夜守护’点题整治。”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李新国表示,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全力保障禁噪工作落实。

今年5月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聚焦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百姓感受最直观、投诉反映最集中的环境问题,如生活垃圾、扬尘、油烟、噪声、电磁辐射等,精准把脉、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郑健欣说,《条例》也要求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共创良好民生环境福祉。“我们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凝聚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多方共治合力,完善绿色发展的制度约束和政策导向,创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良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郑健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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